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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 第10章 大麦公社

作者:千炏分类:其他更新时间:2024-06-20 09:04:23来源:奇书网

第二天早上万顺起床时,余燕又已经下地了。

桌子有上米粥和咸菜,还有一碗鸡蛋羹,是余燕特地给万顺准备的早饭。

两个野鸡蛋,全进了万顺肚子,余燕自己是一点没吃。

万顺叹气,真是闲不住的老太太,有伤都不消停。

吃过早饭,万顺背着背篓,扛着锄头上山。

昨晚半夜下了雨,好在不大,破草屋没漏。

但山路湿滑,万顺害怕弄脏唯一的鞋子,就脱下赤脚走。

她整天上蹿下跳,跟猴似得,动作麻溜得很,半点不受路况影响,跑得飞快。

雨后的山林,蘑菇真多。

一找一个准,一会功夫,就有了小半背篓。

太阳出来,山上的人多了起来。

万顺不想和那些大娘婶子们耍嘴皮子,背起背篓远离人群往更深的地方跑。

跑到一片竹林停下,掏出麻袋,开始挖笋。

雨后的笋子水灵灵的,长得喜人。

但常有人来挖,时间间隔太短,饶是竹林大,也不过大半麻袋就挖完了。

拎了拎,二三十斤,聊胜于无。

将东西收捡好,去找竹鼠洞。

竹鼠好吃,但难抓。

如今好些野生动物都被列入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典,经过上辈子的熏陶,万顺坚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竹鼠算是她现在最好的选择。

找到一个鼠洞后,堵一头,挖一头,拿着麻袋一罩,两只一斤多的大竹鼠到手。

转悠一个小时,找到三个洞,抓到五只大竹鼠。

太阳已经升到正空,差不多十点左右。

林子里的潮气往上蒸发,湿热黏糊的感觉,让人心情烦躁。

万顺背着东西,扛着麻袋,从一条小道下山。

路上运气好,又打到一只野兔,还挺肥,四五斤重。

下山后,找了个水沟把脚洗干净,套上布鞋往公社走。

去公社的路是大道,铺了碎石,碎石路已经被晒干,不泥泞,但路上没什么人。

打工潮兴起,想闯的年轻人,都南下或北上出远门打工了,一年到头很少回家。

留在家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孩子,这年代的留守儿童格外多,傻大个王兵就是。

老人时时刻刻都忙活自己那几亩地。

不是节庆日,没有重要事,不怎么进城上街,路上平时人不多。

头顶的太阳火辣辣的,万顺一点不受影响,比起大牢的阴冷,阳光下,她才有活着的感觉。

脚步轻快,很快到了公社。

九十年代的个体经济,发展迅猛,大麦公社的高楼好像一夜之间拔地而起,大街小巷,开满了店铺,尤其是吃食店。

生活好了,人们从追求生存,转变到追求生活。

吃穿住用行方面的需求,大大提高。

江东省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有利于农业发展,尤其适合种植大麦,辖下的岐江县尤甚。

大麦公社在岐江县的中心位置,因被岐江山脉横穿阻拦,分成东西两块,比之其他地方交通和发展稍落后缓慢一些。

也因为岐江山脉阻挡,交通不便,生活在这里的人,从古至今,基本上都是自给自足,大好的位置被浪费。

前些年,国家大力支持乡村发展,把路修通了,山里的人开始走出去。

包产到户之后,也有不少人走进来。

他们看中这里的土地,来这里承包。

外出务工的人家,就将这些土地租租给承包商。

土地集中生产经营,农业极速发展,因此带动了经济,人口,工业和商业。

大麦公社成为岐江县的后起之秀,最近这两年扩张得很快。

明年,就会升级成大麦县,听说后来还成了大麦市,富庶的种植业二级城市。

但她没看到,那时候她在牢里。

当下,还是大麦公社,但与其他公社相比,已经有了优势和繁荣之象。

井字形的四条主街道店铺林立,其中还穿插了不少小道。

万顺没事就喜欢来公社溜达,对这里很熟悉。

背着东西,熟门熟路来到井字形街道最中心西北角位置,十字路口处的一家有两间门面房的炒菜馆前。

这家店的老板是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妻。

两口子都胖乎乎的很圆润。

长得也是一脸喜庆,逢人就笑,待人随和。

仅凭外在,就招揽了不少顾客。

手艺也确实好,这些年哪怕同行竞争激烈,他们也没被比下去,反而越来越好。

八三年土地包产到户时,结婚不久的夫妻俩不顾家里反对,把地租出去。

用租金在公社租了个小门面卖面,万顺,是他们的第一个客人,但吃面没有给钱。

那时候自由经济才刚刚开始,他们也不知道能不能做起来,会不会又回到前些年严打时的情景,心里忐忑。

三岁的万顺刚到大麦公社。

万家人没给她饭吃,她也还没遇到姜应智。

她饿,到处游荡,到了公社。

夫妻俩可怜她,给了她一碗面。

小万顺吃得很香,小嘴也甜,一个劲的说好好吃。

夫妻俩忐忑的心情,因为她的话,平静了许多。

这些年,万顺没少来这里吃,夫妻俩只偶尔收钱。

他们算是看着万顺长大的亲人。

万顺算是见证他们发家的第一个客人。

夫妻俩现在可是公社少有的有钱人,是这时候光荣的万元户。

还不到饭点,店里没有客人。

夫妻俩和请的帮工在备菜忙碌,说说笑笑的,一点没有老板架子。

万顺远远的看着,思绪有些飘忽。

她好似还能回忆起,吃的第一碗面,是什么味道。

老板娘贺芳无意识抬头,竟看到街角站着万顺。

神色瞬间惊喜,迅速迎上去:“哎哟小顺来了,大热的天,怎么来了也不进店,快进去凉快凉快。娃他爹,拿瓶汽水,把电扇搬出来,小顺来了。”

贺芳是个大嗓门,一开口,街对面都能听到她的声音。

万顺勾了勾嘴角,有种久违的亲切。

老板柳树比记忆中更胖些,走路费劲,从后厨到大厅不过十来步,就气喘吁吁。

听说万顺来了,跑得颠颠的。

“闺女啊,可算来了,快到屋里来,叔给你拿冰冰凉的汽水。大热的天,别热坏了。”

不等万顺应,拉着人就进店,开瓶汽水塞万顺手里。

贺芳白了他一眼,她还在跟人说话呢。

忙跟了进去:“小顺啊,吃早饭没,咱这里都是现成的,让你叔给你下碗面去。”

万顺最喜欢的,还是柳树煮的面,上辈子死前,想的也是这碗面。

“好啊,谢谢叔婶,好久没吃柳叔煮的面了,馋得不行。”

柳树很得意自己的手艺:“还是闺女识货,叔昨晚卤的牛肉,香得很,给你整碗牛肉面咋样?”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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